无论侵权行为是在香港发生,抑或当事人同意把香港特区订为解决知识产权争议的司法管辖区,香港会是保护及执行知识产权权利的理想地点。

香港的法律制度健全而完备,并拥有丰富经验及精于保护和执行知识产权权利的法律专才。

香港实施的普通法制度,是我们很多贸易伙伴所使用和非常熟悉的制度。

在香港特区进行任何决定知识产权权利的相关程序,各方可自由地选择透过英语处理该程序。

假若证实到知识产权权利已被侵犯,香港特区法院可颁布的命令种类包括:

  1. 禁制令

    这是一项要求侵权者终止侵犯你的知识产权的命令
  2. 损害赔偿

    这是一项要求侵权者就其侵权行为向你作出经济赔偿的命令
  3. 交出所得利润

    这是一项要求侵权者向你支付就该项侵权行为而获得的所有利润的命令。因情况而定,侵权者须支付所得利润的金额,可能较法院判给的损害赔偿的金额为高

其他执行的方式:

香港特区政府辖下的香港海关是获授权在香港负责针对商标及版权侵权行使刑事执法的机关。海关负责调查有关涉嫌侵犯商标和版权及虚假商品说明的投诉。该部门具有广泛的搜查和扣押的权力,并与海外执法机关及商标和版权拥有人合作,协力打击侵犯知识产权的行为。

按照香港特区根据世界贸易组织《与贸易有关的知识产权协议》所须履行的责任,香港特区政府辖下的香港海关会在边境采取执法措施,协助保障版权和商标拥有人的权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