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般来说,凡雇员在受雇工作期间创作的知识产权,均属雇主拥有。

然而,为审慎起见,应在雇佣合约及其他有关知识产权的惯用条款内订明拥有权的事宜如下:

  1. 凡雇员在受雇工作期间创作的作品,当中的知识产权均属雇主拥有
  2. 雇员须签署(包括在雇佣关系结束后)雇主用以记录其拥有雇员所创作作品的知识产权的文件
  3. 雇员须把雇主的一切机密资料,包括知识产权、商业秘密及工业知识在内,予以保密,以及不可不当使用该等机密资料,包括知识产权、商业秘密及工业知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