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集成电路的布图设计(拓朴图)条例》(第445章)保护电脑晶片,以及电脑及其他依赖电脑科技的设备(如电视机、流动电话、助听器等医疗器材及其他附有电子零件的产品)所用的半导体晶片的集成电路布图设计(拓朴图)。

一如版权的情况,集成电路的布图设计(拓朴图)一经创作,该布图设计(拓朴图)的权利即自动受到保护,无须将该布图设计(拓朴图)注册。

要集成电路的布图设计(拓朴图)受到保护,相关的布图设计(拓朴图)必须具原创性,并且须以书面形式记录,或结合于集成电路。

合资格拥有人有权将其受保护的布图设计(拓朴图)复制或作商业开发用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