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些商标不能注册或较难注册,例如:

  1. 姓氏,如在相关行业中使用姓氏作为商标甚为普遍,而所选的姓氏又已在业内广泛使用
  2. 对产品或服务具描述性的标志,例如 “解调器”(modem) (用作互联网解调器)、“电邮”(email) (用作电脑软件产品)、“cool fresh”(“冰凉清新”) 或 “good nature”(“天然”)(用作化妆品及护肤产品)
  3. 欠缺显着特性的标志,例如 “wonderful”(“奇妙”)(用作经加工果仁)及 “A New Way”(“新猷”) (用作电讯服务)
  4. 与另一已注册商标相类似而令人产生混淆的商标

在选择商标时,宜先

  1. 通过香港特区政府知识产权署的网上检索系统 搜寻已注册的商标;
  2. 通过香港特区政府公司注册处的网上查册中心公司查册流动版服务 搜寻公司名称;以及
  3. 搜寻域名

确保所选的商标不会与别人已注册的商标、业务名称、公司名称或域名相同或相当可能令人产生混淆。

如你打算采取品牌策略,将有关商标同时用作业务名称、公司名称或域名时,则上述搜寻工作更为重要。

香港特区政府知识产权署提供的检索及初步意见服务,可就你所选商标会否相当可能获接纳注册提供指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