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零二一年三月十一日全国人民代表大会通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2035年远景目标纲要》(《十四五规划纲要》)是国家未来五年的社会和经济发展蓝图和行动纲领,第六十一章为港澳专章,当中明确表示支持香港建设区域知识产权贸易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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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持香港建设区域知识产权贸易中心的纲领,由中央政府于二零一九年二月公布的《粤港澳大湾区发展规划纲要》首次提出,是涵盖广东省广州、深圳、珠海、佛山、惠州、东莞、中山、江门、肇庆九市,和香港、澳门两个特别行政区的国家策略。《十四五规划纲要》将这纲领提升至更高的层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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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区政府会与内地当局保持紧密合作,充分发挥香港在知识产权保护及相关专业服务等方面的优势,落实促进大湾区知识产权贸易和专业服务的各项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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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前海深港现代服务业合作区管理局 香港特别行政区政府商务及经济发展局关于协同打造前海深港知识产权创新高地的十六条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