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鼓勵工業及研發界別、創意產業和知識產權使用者進行更多知識產權貿易活動,政府推行「專利盒」稅務優惠,把從具資格知識產權(即專利、植物品種權利和存在於軟件中的版權)所得之具資格知識產權收入的應評稅利潤稅率由16.5%減至5%。 

相關立法已於2024年7月5日生效。  

若利潤來自香港境外的專利,而該專利的申請日期為2026年7月5日或之後,同一的發明亦須獲得香港的原授專利或已通過實質審查的短期專利的保護,以符合「專利盒」制度下的本地註冊要求。

若利潤來自香港的專利,而該專利的申請日期為2026年7月5日或之後,則該專利須為一項香港的原授專利或已通過實質審查的短期專利。


「專利盒」稅務優惠 (宣傳單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