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機構內創作或使用的知識產權,務須予以辨識。

如果沒有把知識產權辨識出來,便不能:

如果不知道知識產權的存在,便不能有所作為,例如不能:

機構未能辨識其創作或使用的知識產權,原因很多:

機構如採取以下行動,便可較易辨識知識產權:

  1. 定期與員工接受有關認識知識產權的培訓;以及
  2. 訂立廣為員工所知並以文件記載的程序,以便員工可藉此向機構內的負責人員匯報其創作的知識產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