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標、業務名稱、公司名稱和域名各有不同作用。

商標用作辨認市場上的產品或服務而非用作辨認業務。

業務名稱用作辨認在香港特區政府稅務局轄下的商業登記署登記的業務,並可由個人、合夥經營商號或公司或其他法人團體或非法團組織登記。業務名稱並非用作辨認產品或服務。

公司名稱是一家公司(法律實體)的名稱。如以獨資經營或合夥經營商號形式進行貿易,則無須使用公司名稱。

域名互聯網地址,用於檢索指定網頁。

這些名稱儘管作用各異,但都可以成為建立品牌策略的元素,所以你或可能全部都需要。

例如:

  1. 你公司的名稱可登記為

    香港妙想設計有限公司
  2. 不過,由於名稱較長,你也許可考慮登記一個業務名稱,例如

    妙想設計

    讓客戶易於辨認你的業務。如果你公司的名稱較短,而你亦樂意讓客戶以該名稱辨認你的業務,則可考慮無須使用業務名稱。
  3. 你想自己的產品或服務在香港及中國內地的市場都讓人易於辨認,因此決定在香港及中國內地都註冊下述商標:

    妙想設計
  1. 你亦想在你的網頁有個相配的名稱,讓客戶易於找到你的網頁,因此登記下述域名

    www. miragedesigns.com

    並為保護相似域名以免令客戶混淆,你亦可考慮登記下述額外域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