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些商標不能註冊或較難註冊,例如:

  1. 姓氏,如在相關行業中使用姓氏作為商標甚為普遍,而所選的姓氏又已在業內廣泛使用
  2. 對產品或服務具描述性的標誌,例如 “解調器”(modem) (用作互聯網解調器)、“電郵”(email) (用作電腦軟件產品)、“cool fresh”(“冰涼清新”) 或 “good nature”(“天然”)(用作化妝品及護膚產品)
  3. 欠缺顯著特性的標誌,例如 “wonderful”(“奇妙”)(用作經加工果仁)及 “A New Way”(“新猷”) (用作電訊服務)
  4. 與另一已註冊商標相類似而令人產生混淆的商標

在選擇商標時,宜先

  1. 通過香港特區政府知識產權署的網上檢索系統 搜尋已註冊的商標;
  2. 通過香港特區政府公司註冊處的網上查冊中心公司查冊流動版服務 搜尋公司名稱;以及
  3. 搜尋域名

確保所選的商標不會與別人已註冊的商標、業務名稱、公司名稱或域名相同或相當可能令人產生混淆。

如你打算採取品牌策略,將有關商標同時用作業務名稱、公司名稱或域名時,則上述搜尋工作更為重要。

香港特區政府知識產權署提供的檢索及初步意見服務,可就你所選商標會否相當可能獲接納註冊提供指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