知識產權人具有充分理由阻止侵權的行為,原因如下:

  1. 保護你的知識產權的價值

    如任何人均可在未經批准的情況下使用你的知識產權,而又沒有向你作出補償,該知識產權的價值便會減少,甚至消失
  2. 保護你的聲譽

    假若你的知識產權被侵犯,這可能會對你在市場上的聲譽做成負面的影響
  3. 及時行動

    你可以對侵權者申請禁制令並要求賠償
  4. 防止侵權產品進入香港

    假如你知悉有產品侵犯你的註冊商標或版權的產品已進入或將會進入香港,你可向香港特區政府轄下的香港海關求助,要求扣押該等侵權產品
  5. 阻嚇不當使用

    對你所享有的知識產權權利尋求積極和堅定的保護,對於擬不當使用該知識產權的人會起阻嚇作用